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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洱茶的简介

2014-09-13 21:06来源:未知阅读:3 收藏
 

云南普洱茶是云南独有大叶种茶树所产的茶,是中国名茶中最讲究冲泡技巧和品饮艺术的茶类,其饮用方法异常丰富,既可清饮,也可混饮。清饮指不加任何辅料来冲泡,多见于汉族;混饮是指于茶中随意添加自己喜欢的辅料,多见于香港、台湾,如香港喜欢在普洱茶中加入菊花、枸杞、西洋参等养生食料。耐泡是普洱茶的一个优点,用盖碗或紫砂壶冲泡陈年普洱茶,最多可以泡20次以上,其味与汤色会随着泡的次数增加慢慢的减淡。普洱茶在产地、品种、品质、制作工艺、形状包装、饮用上皆独具特点。普洱茶主要产于云南省的西双版纳地区。该地具有终年雨水充足、云雾弥漫、土层深厚、土地肥沃、无污染等优势,所产茶叶是纯绿色茶饮。野生普洱茶树数百年历史的在正慢慢的减少,为了保护好先祖留下的自然文物,云南省政府正在加大力度保护上年份的普洱茶树,树龄达到500-800年的古树已经禁止采摘茶叶了。被称为能喝的古董。

 

普洱主要产于云南勐海、勐腊、普洱市、耿马、沧源、双江、临沧、元江、景东、大理、屏边,河口、马关、麻栗坡、文山、西畴、广南。野茶树(包括栽培型野茶树)又名普洱茶,在云南南部和海南均有分布。其中云南有树龄达1800多年的“茶树王,为较大的植株,当地虽已采取措施进行保护,但植株仍在受到人为干扰,如不加强管护,将有被摧残致死的危险。随着云南人口的增加,天然林急剧缩减,同时每年“清明节”前后上山采野茶叶的人众多,野茶树也日益减少。

 

普洱茶被国家质检总局于2008年5月13日以总局2008年第60号[1] 公告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,《地理标志产品 普洱茶》国家标准也由国家质检总局、国家标准委于2008年8月5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0号(总第123号)批准发布,于2008年12月1日正式实施。